西华大学档案工作安全与保密制度

作者: 发布于:2022-04-22     浏览量:276     文字: [] [] []

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切实保护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档案馆馆长是档案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档案馆的安全责任负总责。副馆长为档案馆安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档案馆的安全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为档案馆各科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各科室的安全工作。所有在岗工作人员为各自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档案安全工作。

第三条档案馆工作人员要保守档案机密,认真执行安全保密法规和纪律,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杜绝泄密、失密现象发生。

第四条凡属有密级的档案,按《西华大学涉密档案保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登记编目时,必须在有关栏目注明密级字样。涉密档案必须单独存放,专人管理。涉密档案除主管部门或形成人利用外,其他单位或个人查阅涉密档案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查阅人员应符合密件规定的知悉范围。

第五条接待查档人员应在指定阅档室查阅。档案的借查阅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将档案携带出档案馆,不得随意复印、摘抄档案。档案馆工作人员更不得私自摘抄和传播具有内部和保密性的档案内容。

第六条凡违反规定泄露档案内容并造成不良后果者,应按《档案法》、《保密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七条馆藏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应按照《西华大学档案查阅借阅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八条定期对馆藏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帐、物是否相符。每学期末前要催回借出的档案,以防档案长期借出造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第九条档案的接收、整理、存放过程中,档案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并做好交接手续。节假日或寒暑假前对已整理好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对尚未整理的文件材料要放入办公室的工作柜中妥善保管。

第十条档案信息系统和数据进行分级保护,保障档案信息安全,确保档案数字资源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电子档案通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络或者存储介质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系统定期维护,数据定期备份,妥善做好光盘和硬盘的安全保管。每年定期做好数据的异地备份工作。

第十一条任何档案的处理和销毁,必须经过鉴定,并报校领导批准。平时办公废纸、重复件等,不能随意处置,必须按规定销毁。

第十二条档案馆工作人员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档案库房管理原则,切实做好温湿度控制和调节,以及防火、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盗、防有害气体、防水、防高温等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馆内禁止烟火。严禁在库房、办公室、阅览室及各类技术用房内吸烟、用火。

第十四条进入档案馆的办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馆管理制度,非档案馆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馆库房。

第十五条档案馆各房间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库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所管库房每天巡查,做好日常温湿度及安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第十六条档案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线路、消防设施、报警系统等,进行检查、维护。科室领导负责对各科室安全管理的工作监督检查及与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西华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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