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档案馆 发布于:2018-05-16     浏览量:152     文字: [] [] []

校内各单位:

     接《四川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为配合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国家档案局将举办“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征文活动,现就参加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题

档案见证改革开放

二、活动组织

     征文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报社承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审委员会,负责征文的评选工作。

三、征文内容

征文要围绕“档案见证改革开放”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利用档案充分展现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讲述档案背后有关改革开放的故事,充分反映新时代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独特作用,也可结合档案接收、编研、利用等业务工作实际,分析新时代档案事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文要求

     1.原创首发,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健康向上;

     2.体裁不限,文字简洁,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

 3.请各单位将参加征文通过OA报送至校档案馆张玉竹处,由学校档案馆统一发送给省档案局宣教处转国家档案局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征文评选委员会。征文报学校档案馆截止时间为:2018710日;

 4.来稿文尾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五、征文评选

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将于10月公布。《中国档案报》及中国档案资讯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作品存在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核实,征文评审委员会将取消作品评选资格、取消报送单位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投稿人承担。

六、组织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主题,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各专兼职档案员及广大师生参与征文活动。学校将把各单位组织参加征文活动情况作为评选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的参考依据之一。

  

    特此通知  

  

                      西华大学档案馆

                           201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