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作者:档案馆 发布于:2018-09-30     浏览量:97     文字: [] [] []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西华大学消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接受学校党政领导和公安消防机关、保卫处的监督指导。

二、全面实行防火安全工作四级责任制:档案馆馆长为档案馆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档案馆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副馆长为档案馆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档案馆的防火安全工作;科室负责人为档案馆各科室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档案馆各科室的防火安全工作;所有在岗人员为各自岗位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岗位工作涉及的范围内直接负责防火安全问题。

三、认真落实学校重点单位防火责任制,切实履行防火安全工作职责,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人员评聘和考核工作,在管理工作中做到防火安全“先布置、先检查、先总结、先评比、先奖励”,认真作好议事记录和存档备查工作。

四、加强防火宣传,强化安全意识。通过经常性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和群众性活动,抓好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档案馆内禁止烟火,严禁在库房、办公室、阅览室及各类技术用房内吸烟。

六、要严格电源管理,严禁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入馆。下班时,值班人员必须对各处进行防火检查,每个房间保证做到关门、关窗、关水源、关电源。电器设备应由使用人员认真管理。

七、严格按照要求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保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的畅通。

八、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到“三懂三会”:懂得科研、实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扑灭初起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九、定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不要放过任何可能的火险隐患。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保卫部门,并注意保护现场。